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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静: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思考

2019-09-12 文章来源:民革绵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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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不再只是时髦的政治学词汇,而是成为具体的政治行动。党的十九大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政党是重要的参与主体,民主党派是参与者。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其他权利主体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可以在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

(一)民主党派的组织优势

民主党派按照“三为主”(即以中大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的组织发展原则,逐渐形成了各民主党派成员优势相对集中,界别特色突出的特点。近年来,民主党派荟萃了各方面的人才,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的联系。毛泽东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的大小。”各民主党派发挥着这些优势,他们把发展作为参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改革和建设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建言献策,不断开拓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添专加瓦。

(二)民主党派的资源优势

作为特殊人群的利益代表,民主党派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统一,是一致基础上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各民主党派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他们作为参政党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反映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全面性和深刻性。民主党派的特性使他们能够有效地促进“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相结合。他们不仅能够向执政党反映方方面面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而且能够将各种各样的意见和要求整合起来,为“执政党减压”,他们以参政党的身份和条件积极参与政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够扩大政治参与、减少政治阻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主党派成员是我国政治生态中的特殊群体,他们能够反映和协调各方的特殊利益,在联系各方阶层人士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要加强对民主党派提案的征集和办理工作,发挥好民主党派成员智力密集、知识结构合理的优势,支持他们对一些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严密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发挥好各级民主党派成员的参政议政作用,民主党派成员的代表性比较广泛,他们都是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重要代表,很多党的干部出面不好解决的问题,民主党派成员出面则容易解决,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起着桥梁作用。他们可以通过广泛的社会调研,为当地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就某一个社会问题、法律问题、民生问题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当地党委和政府那里,成为群众心声的传递者和干群关系的纽带。民主党的人才,他们都是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重要代表,是我国政治生态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起着桥梁作用,成为群众心声的传递者和干群关系的纽带,在联系各方阶层人士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三)民主党派的功能优势

社会治理需要发挥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执政党仅仅局限于党内监督是达不到最满意的监督效果。只有内外兼修,将党外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形成一套有内有外,有上有下,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党的清正廉洁,取得实质上的监督效果。实行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一个很重要的视角就是强化民主党派的监督,这是党外监督一个重要的环节。习近平指出:“中共各级党委要主动接受、真心欢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我国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方面有着不可代替的‘异体监督’优势。民主党派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软监督,具有层次高、范围广、形式灵活的特点。参政党的根本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于民主党派来说“可以通过设置独立或联合的专业化民主监督机构,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大胆监督,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异体监督'的作用”。

另外,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还具有利益协调功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有着独特的政党文化,包含了“和合”思想、协商思想。当前,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特别是“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之间必然存在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差异性,包括诉求的不同、利益的分歧、具体目标的差异等,只有运用求同存异的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围绕社区公共事务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通过合作采取共同行动”。民主党派由于其特殊身份,具有协调利益关系、缓解群体矛盾、凝聚阶层人心的作用。作为参政党的各个民主党派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的优势,可以有效激发广大成员的聪明才智,积极引导其投身社会建设的伟大实践,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激发广大成员的政治热忱和政治活力,充分利用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功能,搭建平台,完善机制,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积极推进执政党科学决策与民主管理,努力营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为社会治理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可以激发文化活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社会关系,以共同的文化价值作为思想基础,以共同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现实基础。

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面对开放化、多样化、复杂化的社会环境和民主党派成员结构的变化,民主党派在参与社会治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社会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认识不足。

社会对民主党派知晓率低,从而导致了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支持力度不够。一些组织、个人认为民主党派开展活动不过是“花架子”、走走形式,因而对其关心支持力度不够。在开展活动时,特别是到基层调研,需要第一手资料,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到手资料在准确性、时效性上大打折扣,这无疑会影响调研质量。

(二)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保障不够。

开展社会治理工作需要专门的机构和相应的制度保障。目前,省级以上民主党派机关基本上都成立了社会服务部(处),专门负责开展社会服务的具体工作,但市州一级由于编制少、人员少,根本没有条件成立相应的机构,工作的随意性、被动性也就在所难免。另外,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机制也不够健全。由于领导机制、工作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等不健全,导致参与社会治理目标不明确、任务不清晰、人员不到位,成效自然也就不明显。同时,民主党派对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制度约束。目前,除了宪法法律外,民主党派开展工作主要以各自的章程为遵循。虽然章程对成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做了相应的规定,也提出了不遵守章程的一些罚则,但民主党派成员大都散布在各行各业,与各党派机关没有隶属关系,这就导致对成员是否履行好章程所规定的义务缺乏有效的监督。

(三)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尚有欠缺。

人才聚集、智力密集是民主党派的一大优势,但客观地讲,大部分的人才,特别是应付复杂社会局面、驾驭社会风险能力的人才还是主要集中在中国共产党内。民主党派的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卫生等企事业单位,在开展科技下乡、智力帮扶、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方面确实具有一定优势,但社会治理不是单纯的社会服务问题,还包括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社会活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内容,这就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民主党派成员担任政府部门职务,不少是出于政治安排的需要,缺乏基层和多岗位锻炼,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民主党派成员社会治理能力的不足。在社会治理上,对于民主党员来说,除了成员个人能力欠缺外,还存在组织能力欠缺的问题,比如在组织凝聚力、资源整合力、社会动员力、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都有提高的较大空间。

(四)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有待提高。

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取决于民主党派社会功能发挥的程度。要充分发挥社会功能,就需要在参与社会治理的预见性、规范性、创新性等方面下功夫。目前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在这些方面还存在问题。一是预见性、规范性不足,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部署,随意性较大。二是参与方式单一,缺乏创新,在议政建言、调查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力量方面显得手段匮乏。就社会服务而言,服务内容较单一且缺乏后续的跟踪推进,导致一些项目流于形式。三是缺乏协同参与意识,没有努力推动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各民主党派除了参与统战部门发起组织的同心工程和各种实验区建设外,很少与其他党派、社会团体、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开展工作,导致一些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影响了社会治理的实效。

三、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实效的思路和举措

社会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相互合作、相互协调、良性互动的多元治理格局。民主党派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要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需要进一步明确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把握服务、创新、务实的参与社会治理原则,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和使命。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其政治责任和使命始终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联系的。因此,一方面,执政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化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重要性、优越性的认识,站在国家发展大局的高度认识民主党派在参与国家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各民主党派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帮助他们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为他们广泛深入多层次地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条件和便利。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要准确把握参与社会治理与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之间的关系,从思想观念上深化对参与社会治理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承担起反映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诉求、协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理工作的责任和使命,立足本职,找准定位,发挥特色和优势,实现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价值。    

(二)完善制度机制,提供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条件和保障。

民主党派履行政党职能是由宪法及相关政策制度所规定的,具有法律权威。但社会治理工作涉及的面很宽,涉及的人群很广,宪法法律及执政党的政策很难就某一个具体问题作刚性规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尚方宝剑”的失效。要弥补制度上的盲区,需要执政党、政府和包括民主党派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就执政党和政府而言,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或对相关具体涉及民主党派工作的政策文件进行相应的调整,明确民主党派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义务。2012年,中央统战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可照此形成统一战线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或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意见,各地方再遵此形成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这样的文件对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才真正管用。就民主党派而言,自身在社会治理中能做什么、怎么做,各个党派也要有自己的主张,这就需要各党派制定专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民主党派的社会治理制度机制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作规划,二是组织制度和机制,三是工作运行制度和机制,四是考核评价制度和机制,五是激励制度和机制,六是工作保障制度和机制。当然,这些制度和机制并不是非得全部形成文件,而应根据需要形成一定的成文制度,克服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零散性、随意性弊端。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这五种能力是对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也是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当然,要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效,除了具备上述基本能力外,还应具备以下三种能力:一是民主协商能力。民主党派成员要学习协商、习惯协商并善于协商,要在提升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维护民利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寻求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以民主促团结的能力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党政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上下功夫。二是理论学习的能力。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强调,要建设学习型参政党,切实提高履职水平。民进中央还印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参政党建设的意见》。实践证明,没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则难以提高参政党的自身素质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三是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础。民主党派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着重要做好科学选题、实地调研、互动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老百姓真正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好、研究透,这样参与社会治理才能做到务实高效。

(四)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的质量和效益。

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内容重复、形式单一。民主党派参与社会治理要提高实效必须进行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协商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参与社会治理融入民主党派履职尽责的各个环节。二是创新工作内容。在做好服务社会工作的同时,拓宽工作领域,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收集民意、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等方面有所作为。三是创新工作方式。要加强内外整合,既充分调动本党派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其他党派、团体、社会组织的联合,推动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作者:江静    民革绵阳市委江油总支副主委

联系电话:    1380811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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