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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践行四中全会精神 牢记多党合作初心

2020-12-05 15:16文章来源: 民革绵阳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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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胜利召开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为全国人民描绘了一幅崭新的时代画卷。因此,各民主党派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个初心与共识不断升华,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就是要深入践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奋力提高“五种能力,使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有新面貌履职尽责有新提高。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捍卫者

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一是忠诚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民主党派要充分认识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二是捍卫核心,做行为上的“规矩人”。民主党派成员在面临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保持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维护核心,做思想上的“清醒人”。民主党派成员在各条工作战线上,始终要广泛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毫不偏离一是务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民主党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学习关于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二是务必推动制度健康发展。各民主党派要充分认识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好参政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三是务必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各民主党派要以共产党为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坚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

(三)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坚定不移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水平参政党队伍毫不松懈一是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强心剂”全面学习领会和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必须率先参与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共识,传承优良传统,夯实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站位。二是坚持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催化剂”民主党派事业的长久发展,离不开对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加大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力度,保持后备干部推荐的经常化、制度化、减少随意性,不断催生后备干部工作动力,确保参政议政事业后继有人,更好地发挥参政履职作用。三是坚持新时代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作为“润滑剂”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归根到底要积极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要紧紧扣住民主党派界别特色和联系优势,在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建设过程中,运用好民主党派成员具有相对宽松的政治自由度这一特色,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紧扣参政议政,做中国共产党值得信赖的民主监督者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一)提升参政议政能力,找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突破点”。一是着力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用。规范民主党派成员参加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要根据民主党派的特点,增设有关履行职能方面的教学内容,以强化民主党派骨干成员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二是着力改善民主党派组织的成员结构。建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组织发展要以吸纳高政治素质、高知识层次的人才为目标,发挥其对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领衔作用。三是着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高知识层次的中青年党员作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骨干培养和考察,并逐渐形成人才梯队。

(二)拓宽参政议政范围,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着力点”。一是用好现有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形式。抓好民主监督,就是要运用好现有的参政议政形式,包括政协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和参与行风评议等。二是不断拓展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渠道。民主党派要积极探索新形式、新途径,建立健全听政议政和民主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或党政重大决策的情况介绍,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不仅可以让民主党派成员知情参政,而且也便于进行民主监督。三是丰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内容与形式。在内容上,要以对宪法、法律的实施和国家机关的工作监督为重点。在形式上,要坚持以协商讨论和批评建议为主要形式,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参政议政机制,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支撑点”。一是加强对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要不断提升参政党意识,高度重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参政议政工作,把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状况作为衡量工作成绩大小的主要标准。二是建立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和情况通报制度。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应定期召集成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以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通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情况,交流信息,鼓励他们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出谋献策。三是创新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加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包括会议制度,调查研究制度、选题征集制度、提案审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激励奖励制度等,保障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着眼政党协商,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自觉践行者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一)增强协商意识,在科学部署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协商理论研究。特别是要加强政党协商民主理论研究,民主党派成员要将理论研究成果作为行动的先导,推动形成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的行动自觉。二是强化协商意识教育。结合各级党校、干部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组织民主党派成员人员参加相关的理论培训和学习,增强民主党派勇于和善于同各种错误思潮开展斗争的意识,提高民主协商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三是提高协商自觉。民主党派应提高协商自觉,深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协商,不断提高自身的协商水平。

(二)完善协商制度,在狠抓落实上“做文章”。一是完善协商实体制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对协商民主建设作出科学的战略定位,对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原则作出全面的制度性安排和政策性安排并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协商程序制度。要对政党协商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现有协商程序制度,落实好协商议题的提出制度、通报制度、协商主体的知情制度、意见的办理制度等。三是完善评价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统一明确的评价监督制度和指标体系,并在抓好落实。

(三)规范协商过程,在破解难点上“求突破”。一是推动协商主体平等。立足在协商的过程中的难点,要树立中共党员与各民主党派成员是平等的意识,都是政党协商的主体。要保证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二是推动协商过程公开。立足协商公开的难点,要实现所有协商形式的公开,从协商议题的提出到协商活动的开展,再到协商意见的办理都要向社会公开。要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借助传统纸媒和新兴网络媒体等渠道对协商过程予以公开。三是加大协商保障力度。立足法律、信息、调研、物质保障上的难点,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民主党派组织开展协商提供保障,不断推进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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